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蓬江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环保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采购名称及编号: 蓬江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M2016-C046);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包组A和包组B的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组进行采购,各投标人可以对任何一个包组单独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对两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能只对单个包组内某部分内容分拆进行投标。
三、包组A和B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包组A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非广东省内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其直属的办事处或分公司,提供广东省工商登记证明及2016年近三个月(6、7、8月)的社保人员证明资料;
1.3.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包括: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仪)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1.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可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以后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记录,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包组B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非广东省内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其直属的办事处或分公司,提供广东省工商登记证明及2016年近三个月(6、7、8月)的社保人员证明资料;
2.3.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包括:质谱检测器)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可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以后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记录,将取消该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可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浏览,但须按本公告第四条的规定办理下载招标文件,方为完成报名手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9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注:电话咨询、传真和电邮形式无效)。
五、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包括江门市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http://cgzx.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政府采购网)查阅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 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9月28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17:30时止。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份(下称“标书费”),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帐号:103001517010006386,开户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并暂停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标书下载确认回执》是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的唯一证明。投标人应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非广东省内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其直属的办事处或分公司,并提供广东省工商登记证明及2016年近三个月的社保人员证明资料;
3.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原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资料;
4.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声明。
如果以上文件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七、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30时至10:00时。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00时。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4.开标时间: 2016年10月18日10:00时。
5.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八、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组A为:人民币贰万捌仟陆佰元整(¥28,600.00元);包组B为: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1,1400.00元)。如果投标人同时投两个包组,则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的相关开户行、户名和帐号为: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城区支行
户 名: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44001670239053002994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下1号102
联 系 人:陈翠玲
联系电话:0750-3527836
传 真:0750-3552836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