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拟于11月中旬召开南海区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听证会,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民可自愿报名成为听证会参加人。这是记者9日从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获悉的。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计划安排听证会参加人25人,其中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3人。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污水处理费主要涵盖在收取的水费中,污水处理费按排水量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对象划分为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两大类。凡在本辖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居民,以下统称排污者),除特殊情形外,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人表示,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应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成为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的人士,可在填妥相关报名表格后,于2016年10月13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的证照原件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管理科(咨询电话:86330544)报名;也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格发送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管理科电子邮箱(fgj_sfglk@nanhai.gov.cn),进行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再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上述报名表格,可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fagai.nan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