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节能环保网讯:国际节能环保网记者获悉,湖北省环保厅近日公示了2016年一、二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详情如下: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
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现将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予以公示。其中,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已申请#13、#14机组2016年3、4、5月不参与核定,因此,仅对其#14机组6月超低排放情况予以考核。
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相关燃煤发电企业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环保厅申请复核,并提供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环保厅将把此情况函告省物价局、国网省电力公司,作为超低排放电价的考核依据。
联 系 人:省环保厅总量处 刘畅
联系电话:027-87167367
附表: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汇总表
2016年10月11日
附表:
2016年第一、二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