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工程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工程燃气锅炉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包采公〔2016〕3903号
评审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公示日期: 2016年10月25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生产厂家; 3、厂家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且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记录。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迎春道与莫尼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王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8转802
采购文件: 排水锅炉采购招标修改版文件.doc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6年10月25日 | 1,138,400.00 | 包头鹏翔锅炉暖通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昆区三八路24号鑫源居公寓609室 |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金海峰 王永霞 赵永红 刁慧源 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