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过去,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发展迅猛,成绩有目共睹;放眼未来,有挑战更有机遇。
企业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近年来,国内涌现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组织,甚至开发出一些建筑垃圾资源化设备,但大多名不副实,资源化水平不高,不仅达不到使用要求,并且经不起时间验证,甚至因其质量难以保证,增加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的市场推广难度。
2016年12月13日,工信部和住建部公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征求意见稿),对“资源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提出要求。
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应全面接收当地产生的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除外)。建筑垃圾处置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
鼓励企业根据进场建筑垃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工艺装备,在全面资源化利用处理的前提下,生产混凝土和砂浆用骨料等再生产品。还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能耗限额限定值的做出规定。
相信在2017年,通过政府制定相关行业规则,能将低水平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方式,低质量、高消耗、产生二次污染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驱逐出市场,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配套措施得到有效完善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推进困难主要在于其配套的措施尚未完善,无论是项目的前期引进、中期落实还是后期产品的销售,都遭遇了很多问题,例如项目的投资高难以吸引资金进入、再生产品没有专门标准导致消费者接受程度低、各个地方政府在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监管机制情况下,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入驻导致的企业开工量不足等。
这一情况在2016年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并可能在2017年呈现出初步效果。
在项目推进方面,2016年10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701号),确定了44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工程项目。
在监督管理方面,2016年12月公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改扩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应符合规范条件,项目建设要满足工程勘探、咨询、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要求。
在产品推广方面,2016年11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的公告”。批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以及砖块的生产和质量监督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除此之外,在2016年,一系列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的配套措施正在不断设立。2017年将会是第一个收获年。
产业化上水平
得益于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着行业向前发展,2016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中央文件都对建筑垃圾行业的发展做出指导意见,《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草案)》《天津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地方省市相继出台条例、规定,从顶层设计上引导行业向资源化方向发展。
在多起恶性事件的倒逼之下,各地认识到了现有的建筑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开始寻求解决办法。以上海市为例,2016年,上海市发生了两起建筑垃圾跨省倾倒事件,轰动全国。事件发生之后,环保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对两起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上海市有关方面也作出表态,除了严禁上海的建筑垃圾外运之外,还将积极推动建筑垃圾在当地的资源化利用。
最后,在政府引导、事故倒逼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的市场环境将会活跃起来,吸引着更多资金、资源、技术、人才等的进入,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进入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良性的发展阶段,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的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