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关于开展2017年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核查员新增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7〕68号)等相关规定,经公开征集、专家综合评审,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条件,拟将其新增为北京市2017年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并纳入目录库;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中心等3家原有第三方核查机构符合相应条件,拟同意其扩大核查行业范围;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原有第三方核查机构部分行业核查员已不足3名,拟核减相应的核查行业范围;刘佳等120人符合核查员条件,拟将其新增为核查员;刘清芝等37名原有核查员符合相应条件,拟同意其扩大核查行业范围。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2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胡永锋;联系电话: 66415588—1130 传真:6641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