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
地热能开发利用 “十三五”规划》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土资源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地热能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能源学会地热专委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促进地热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组织编制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土资源部
2017年1月23日
《规划》提出“十三五”地热能发展目标
在“十三五”时期,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其中:新增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7亿平方米;新增水热型地热供暖面积4亿平方米。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500MW。
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530MW。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7000万吨标准煤,地热能供暖年利用量4000万吨标准煤。京津冀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
在“十三五”时期,形成较为完善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掌握地热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比较完备的地热能开发利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
在“十三五”时期,开展干热岩开发试验工作,建设干热岩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的建设,突破干热岩资源潜力评价与钻探靶区优选、干热岩开发钻井工程关键技术以及干热岩储层高效取热等关键技术,突破干热岩开发与利用的技术瓶颈。
投资规模估算
初步估算,“十三五”期间,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可拉动投资约1400亿元,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可拉动投资约800亿元,地热发电可拉动投资约400亿元,合计约为2600亿元。
提出“十三五”地热能发展的7大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勘查与选区评价
查明我国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二)积极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
按照“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在“取热不取水”的指导原则下,进行传统供暖区域的清洁能源供暖替代。
(三)大力推广浅层地热能利用
通过技术进步、规范管理解决目前浅层地热能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我国南方供暖制冷需求强烈地区的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四)地热发电工程
在西藏、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区建设高温地热发电工程;在华北、江苏、福建、广东等地区建设若干中低温地热发电工程。建立、完善扶持地热发电的机制,建立地热发电并网、调峰、上网电价等方面的政策体系。
(五)加强关键技术研发
开展地热资源评价技术、高效换热技术、中高温热泵技术、高温钻井工艺技术研究以及经济回灌技术攻关;开展井下换热技术深度研发,深入开展水热型中低温地热发电技术研究和设备攻关;开展干热岩资源发电试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择场址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勘探工作。
(六)加强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建设
建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地热能勘查、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系统的监测和动态评价。
(七)加强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链、标准规范、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等,完善地热能产业体系。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的重大项目布局
(一)水热型地热供暖
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京津冀、山西(太原市)、陕西(咸阳市)、山东(东营市)、山东(菏泽市)、黑龙江(大庆市)、河南(濮阳市)建设水热型地热供暖重大项目。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的工艺技术,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开发。
(二)中高温地热发电
西藏地区位于全球地热富集区,地热资源丰富且品质较好。有各类地热显示区(点)600余处,居全国之首。西藏高温地热能居全国之首,发电潜力约3000MW。
根据西藏地热资源勘探成果和资源潜力评价结果,以当地电力需求为前提,优选当雄县、那曲县、措美县等11处高温地热田作为“十三五”地热发电目标区域,11处高温地热田发电潜力合计830MW,“十三五”有序启动400MW装机容量规划或建设工作。
(三)中低温地热发电
在东部地区开展中低温地热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在河北、天津、江苏、福建、广东、江西等地开展,通过政府引导,逐步培育市场与企业,积极发展中低温地热发电。
(四)干热岩发电
开展万米以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干热岩发电试验,在藏南、川西、滇西、福建、华北平原、长白山等资源丰富地区选点,通过建立2-3个干热岩勘查开发示范基地,形成技术序列、孵化相关企业、积累建设经验,在条件成熟后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