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启动。省环境保护厅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进驻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9个城市,从今年6月份开始,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
据了解,这是广东省省级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环保专项督查行动。近日,省环境保护厅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据介绍,本次专项督查是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要求的具体举措和行动。根据我省2016年及今年第一季度全省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次督查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督查人员组成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部署,省级执法人员与地市环保部门派遣的执法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进驻9市开展驻点督查。每个督查组6人,2周轮换一次,进行不间断督查,每个城市共安排18轮次。
督查内容涵盖各地落实省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小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以及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等7个方面。通过为期9个月(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的督查,确保今年实现国家大气和水年度考核目标,力争实现全省空气质量三年连续稳定达标。
据了解,今年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察情况。我市随即召开整改落实会议,根据督察组反馈情况,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动员部署展开。东莞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95宗案件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