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发改委编制本辖区内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结合洛阳市经济社会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洛阳市发改委编制了《洛阳市“十三五”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正式印发。
《方案》明确了洛阳市“十三五”流域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提出了工程措施,资金筹措方式和社会效益以及保障措施等。分析了洛阳市流域水环境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治理目标任务及措施。治理措施共有三项:一是做好水污染治理,主要包括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二是搞好水资源保护,包括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控制地下水超采等;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包括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渠综合整治、截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等。明确了具体工程措施。一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二是推进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四是加强城镇垃圾处理处置。
《方案》紧紧围绕我市“9+2”工作布局,认真落实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中“实施碧水行动”任务,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对落实国家发改委建设规划,争取中央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工程建设,改善全市水环境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