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村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全市及各镇街(园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近日,市府办印发《东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对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全市将全面强化责任倒逼,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镇街(园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被问责。提前或按时完成任务的镇街(园区)将获得奖励。
工作目标:
水质稳定达标+削减污染物
据了解,为了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2017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主要分两类:水质控制目标和污染物削减目标。
在水质控制目标方面,围绕“水质稳定达标”,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到2017年底,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村级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60%,地下水质量及近岸海域水质维持稳定。
对于污染物削减目标,则明确提出“全市及各镇街(园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只减不增’”。2017年底前,东莞运河—樟村断面氨氮削减21.88%;石马河—旗岭断面氨氮和总磷分别削减19.49%和17.99%;沙田—泗盛断面氨氮和总磷分别削减9.91%和9.09%;茅洲河—共和村(右)断面氨氮和总磷分别削减20.73%和19.71%。全市实现COD削减量0.9万吨、氨氮削减量0.09万吨。
主要任务:
从九个方面着力改善环境
2017年度全市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包括九个方面: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保护节约水资源、强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
今年将全面取缔“十小”企业和无牌无证企业,各镇街(园区)要依法持续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农药等“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推进“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和清洁生产,削减工业生产废水实际排放总量。其中,石马河和茅洲河流域各镇街削减10%,其他镇街(园区)削减5%。2017年底前完成各镇街(园区)“两高一低”企业引导退出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1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加大黑臭水体和重点内河涌治理力度。2017年底前,完成长安人民涌、三八河、新民排渠、长青渠,万江牌楼基涌,东城黄沙河(同沙段)等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全面消除黑臭。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内河涌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着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保障措施:
健全责任机制奖惩分明
为确保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全市将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全面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建立“河长制”责任机制、责任清单制度、治污工程考核机制,全面强化责任倒逼,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工作不认真而导致当年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对镇街(园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创新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提前或按时完成水污染治理工程并达到环境、工程目标的镇街(园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关心支持水污染治理,为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