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市乡村水环境质量,解决南宁市存在的农村污水处理难问题, 在前两年整治行动的基础上,2017年市财政继续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共计安排3060万元用于补助全市102个自然村(屯、坡)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资金来源为中央下达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专项资金。截至2017年6月,市财政已预下达各相关县区50%的项目建设资金,共计1530万元。
作为长效机制的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各县区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入设施第三方管理机制,财政出资购买设施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并把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大部分县区已成功引进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建设和运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了项目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