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北京市本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清空计划”)任务措施,今年北京市将再完成4000蒸吨左右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市域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清零。截至6月底,全市已完成1542台、4235蒸吨的燃煤锅炉改造,提前完成了全年确定任务量。
除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外,全市今年要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督促燃气锅炉业主单位
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实现朝阳、海淀、石景山全区和南部四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在农村地区完成700个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已提前完成全年任务量
全市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各区自我加压,不仅对任务要求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改造,还将具备改造条件的10蒸吨以上的大锅炉纳入改造范围。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9699蒸吨燃煤锅炉进入在施阶段,其中已完成4235蒸吨,提前完成了今年任务量。
燃气锅炉低氮在施规模占“清空计划”任务量的104%
为进一步促进氮氧化物减排,从氮氧化物生成机理出发,从源头抑制氮氧化物形成,2016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为促进改造工作,2016年6月4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根据治理效果对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按照新《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今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执行3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标准;位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执行80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
截至6月底,各区2017年新签订低氮改造合同约1.5万蒸吨,连同上个供暖季期间签订合同而未实施改造的项目,已签合同共累计约2.14万蒸吨。全市低氮改造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的共计约1.04万蒸吨,在施规模占“清空计划”任务量的104%;其中完成新设备安装的改造项目约0.76万蒸吨。
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速推进
按照北京市本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措施,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朝阳、海淀、石景山全区和南部四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截至6月底,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城四区散煤治理累计启动比例为70%,工程在施比例为57.5%,市电力公司第一批计划内改造项目外电网工程完工率已达90%以上。由市农委牵头的全市农村地区700个村庄住户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任务工程正在全速推进。
2017年是国家“大气十条”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年。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全市上下将继续发挥攻坚克难精神,砥砺奋进,确保2017年的“清煤降氮”减排工程改造按时完成,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