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已成为中国
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但
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因此需处理达标后方可填埋。近期,一家环保组织对随机选取江苏省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的飞灰进行检测,发现有5个重金属超标。
“江苏省共有生活垃圾焚烧厂36座,检测的7个焚烧厂样品占总量的五分之一,超标的5个样品占被检总数的70%。这个数据虽然不全面,但可以看出生活
垃圾焚烧飞灰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参与取样的“芜湖生态中心”志愿者说。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由于会被富集大量重金属和二恶英,在2008年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为“772-003-18”,危险特性为毒性(Toxicity,T)。
江苏是中国拥有垃圾焚烧厂最多的省份之一。据称,芜湖生态中心志愿者于2017年3月起开始对江苏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调研,对其中20余家送入填埋场的飞灰进行取样,又在其中随机选取7个样品,自费送往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进行重金属检测。
按照行业标准HJ/T 300 ,实验室制备浸出液检测其重金属毒性。5个超标样品中有2个填埋飞灰铅超标,分别来自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和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铅浸出液检出值分别为4.73mg/L和 0.55mg/L,分别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标准限值0.25mg/L的19倍和2倍。
隶属于锦江环保集团的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填埋飞灰中的镉含量为0.59mg/L,是标准限值0.15mg/L的近4倍。此外,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和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存在填埋飞灰镍和硒超标的情况。
“重金属的危害在于不能被分解,而且能在生物体内富集成毒性更大的化合物,尤其是铅和镉属于易挥发的重金属,容易进入大气环境,因为检测费太高,所以我们没能检测的二噁英更是一类剧毒物质。如果飞灰没有固化完全,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志愿者说。
志愿者称,取样涵盖了普遍使用的循环流化床、机械炉排炉两种工艺产生的飞灰,取样过程进行了视频摄像,并于6月下旬将检测结果作为线索寄给了环保部。
中国生活垃圾焚烧需求扩张迅速,在国务院已正式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根据芜湖生态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5月,中国已运行垃圾焚烧项目达到281座,在建设项目182座。
产生的飞灰数量也伴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增长急剧增多,行业内飞灰产生率普遍为5-7%左右,据E20研究院统计,2015年垃圾焚烧量为6811万吨,飞灰产生量已高达395万吨。
为给价格高、容量小的危废填埋场减轻压力,在2016年中国政府发布的的新版危废名录中,对飞灰进行了有条件豁免,即规定经处理合格后的飞灰,可不必送入危废处理厂,而被允许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此举虽大幅减少了垃圾焚烧厂危废处理成本,但也使得一些因低价处理,而不合格的飞灰“浑水摸鱼”进入防护措施有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造成环境污染。
在此前以政府为主导的专项检查中,也指向了飞灰处理的薄弱环节。 2017年5月,安徽省环保厅官网公布了全省12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存在的环境问题,均涉及飞灰问题,而在2016年6月,吉林省环保厅通报,吉林全部已运行垃圾焚烧项目中有66%存在环境违规行为,均涉及飞灰处置的问题。
芜湖生态中心志愿者称,2016年10月起,他们针对安徽、江苏、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情况向环保部门进行过6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实地调研安徽和江苏的飞灰处置场所,发现的普遍问题包括:填埋飞灰存在重金属超标、飞灰转移未执行危险废物五联单制度、飞灰填埋场所防护措施未做到位、飞灰填埋大多没有进行袋装、部分未执行分区填埋等。
“我们呼吁国家环保部重视已经普遍存在的飞灰处置问题,出台相关法律填补飞灰处置监督上的空白,明确监督责任,避免祖国大地上的一个个飞灰填埋坑成为定时炸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