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
新型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而在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建设过程中拆迁、重建、装修等产生巨量的
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
保守估计,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建筑垃圾的年平均产生量将超过15亿吨,在2020年达到近30亿吨。
建筑垃圾的“资源”属性一直存在,过去由于意识与相关知识的匮乏,导致其“垃圾”属性占据主导地位。以至于,我国建
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5%。现如今,社会对于建筑垃圾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对建筑垃圾给予了高度重视。至此,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应势兴起。
蹒跚起步,步履维艰。虽然政府在法律层面出台了不少政策法规,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涌入其中,但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仍旧掣肘重重,譬如法律政策体系不甚完善、行业标准滞后乃至缺失、资源化利用率低下、企业盈利水平过低、市场秩序混乱等。
最值得一说的是,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过程中的弊端,导致多起恶性事件出现。2015年深圳光明区特别重大山体滑坡、2016年上海市发生了两起建筑垃圾跨省倾倒等,每一件都轰动全国,引发全社会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追问与思考。
由于资本逐利性,社会资本涌入,一批企业和组织野蛮入侵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虽然这些企业或组织在设备方面花了不少心思,但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以及底蕴不足,导致这些设备空有其名,质量难以保证,且达不到使用要求,资源化程度过低,加剧了市场乱象,不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装备的健康推广。
就此,我们认为,政府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力度应该可以更大,单纯的鼓励与政策不足以打破现有瓶颈,仅靠市场自发调节同样“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出台强制性法律标准,才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推上正轨。
在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经高达90%,相关设备无论是品质还是市场都相对成熟,完整的产业链条已经构建完毕,这无疑对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的提升有着很大的借鉴意义。
综合,我们认为,要使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收费制度和标准,出台强制应用措施,打通再生产产品出路,培育市场条件;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让企业充分竞争,优胜略汰,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与和谐。
现如今,建筑垃圾资源化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完善我国政策法规、工艺技术等,多措并举,忽然大幅促进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从5%向90%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