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切实防止和减轻秸秆露天焚烧对环境
空气质量的影响,白山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严格巡查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根据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台《白山市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白山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党的十九大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全市六个县(市、区)制定了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落实了具体管控措施,建立了县(市、区)、乡(镇)、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层层分解落实禁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共管、堵疏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巡查监管,从严防控火点。为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不燃一处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市、区)制定巡查方案和雾霾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加大对关键时段、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频次,建立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组织各乡镇(街道)、村(屯)成立巡查组,公布举报电话,对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实行24小时巡逻,发现焚烧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市环保局由主要领导带队,对六个县(市、区)内的乡镇、村屯开展突击检查,发现零星火点,及时予以劝导、制止,并向当事人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环保相关政策法规,取得了较好效果。还充分发挥环保所、环境监督员作用,与镇、村、组管理网络实现无缝对接,做到禁烧监管无缝隙、无盲区。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了秸秆焚烧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准确掌握各县(市、区)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明确各县(市、区)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及时取证,对阻碍禁烧监管的不法行为及个人,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问责,对因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省厅通报和督查组现场巡查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秸秆焚烧火点较多的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制定了宣传方案,多措并举,迅速行动,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各乡镇(街道)、村屯逐级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把政策宣传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向村组、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宣传入户率达到90%以上。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对发现的秸秆焚烧典型案例和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通报曝光,强力震慑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督促农户及时清运秸杆,进行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宣传车辆150余台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近百幅,发放秸秆禁烧宣传挂图、海报、宣传手册1000余份。截至目前,白山市未出现大范围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也未被省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