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东市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文叉扶法、随机抽查等多种执法方式,认真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6年立案查处54件,罚款225.7万元;2017年1至9月份,立案查处54件,罚款金额258.5万元,查封扣押1家。
近年来,海东全面开展了全市环保造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整改工作,完成清理整顿未批先建违法项目38家,久拖不验违法项目207家,省内率先完成了共24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任务。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污水处理、水泥、玻璃、铁合金等行业环境污染治理现状进行了多次“地毯式”清查。开展高考噪声、两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六县(区)环境宣传和现场执法培训、湟水流域水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纳污坑塘整治、三级联合督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9项专项执法监测活动,工业企业超标排污行为和在线监测数据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得到整改。每年对全市产生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考核,通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从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了全过程管理,督促产生单位加快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力度,确保企业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
此外,对全市黄河流城、湟水河流域、大通河流域的23家中小型水电站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辖区内中小型水电站生活污水、垃圾直排、倾倒河流、枯水期不下泄生态基流、排沙清淤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展碳化硅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辖内对10家碳化硅企业对烟气收集、除尘设施、三防措施等进行升级改造,依法下达督办通知4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起、行政处罚决定书1起,目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对全市18家10万吨以上的非煤矿山开展环境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进行整改,共下发督办通知15份。同时,于今年4月份开展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通过整改,矿山企业废料乱堆放、生态环境问题等得到了有效整治。启动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制定下发《海东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动态化的抽查事项清单、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得到创新。不断完善环保门户网站、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等环保信息公众服务平台,建立“一企一册”,督促国、省、市控排污单位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