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流域
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7〕1861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批复同意沱江流域(内江段)作为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通知》要求各试点流域要结合流域特点,统筹谋划产、城、人、水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探索
流域治理与发展模式,形成节约资源和
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使试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绿色发展初见成效,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努力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流域治理与发展模式。
沱江是长江的一级支流,流域人口和经济总量均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左右,是省内社会经济较发达地区之一。同时,沱江也是我省污染最严重的一条河流,内江市更是沱江流域范围内唯一严重依赖沱江供水的城市。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沱江流域治理,市委七届二次全会作出《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沱江流域(内江段)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民生工程、世代工程”,全面启动沱江流域(内江段)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举全市之力全面打响沱江流域(内江段)综合治理保卫战。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内江市编制了《四川省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通过对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精准识别,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推进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并根据重点任务列出了水资源综合利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程。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内江市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并尽快印发实施。同时,积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协调和督查力度,支持内江市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体制创新、模式探索为重点,在有度有序开发利用空间、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切实强化水污染防治、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提高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活方式向绿色化转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精准施策,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内江市沱江干流出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比2016年提高一个等次,达到Ⅲ类水质,流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得到修复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探索走好一条丘陵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为全省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