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省农委委托组织对2018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湖南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派人全程监督。项目评审方案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评审有关情况及结果予以公示。
一、评审专家
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专家在行业部门推荐的12名专家中在驻我委纪检组派人监督下抽签产生。部门不参与评审。
二、评审依据及筛选原则
1、评审依据。专家依据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及《2018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细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项目得分。
2、筛选原则。一是评审得分优先。项目评审后,得分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二是适当兼顾平衡。2017年已安排两个项目的市,原则上2018年安排不超过2个项目;三是实行奖优罚劣。重视程度高、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好、项目总体实施效果好的县(市、区)适当优先。
三、 评审结果
经专家评审及合议,确定将汉寿县、汨罗市、资阳区、岳阳县四县(市、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作为推荐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
本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7日—29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农经处
联系方式: 0731-89990826 hnfgwnjc@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农经处(邮编 41000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