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曲阜市委、市政府把
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量化问责办法,强化综合整治措施,切实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了曲阜市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两散一气”污染治理。强力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印发《曲阜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推进方案》,属地镇街、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责,联合执法,对“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全市63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实施散煤治理。继续深化小型燃煤锅炉清理取缔,形成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共改造或淘汰城区小型燃煤炉具357余台,报废96台,发放“以奖代补”资金393万元。全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目前已经实施“气代煤”改造7265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03.8%。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加强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建立货运机动车、黄标车通行线路联运审核机制,拓展“黄标车”限行区域,在城郊增设黄标车禁行标志牌48面,并利用智能交通查缉布控系统,加大非黄标车抓拍处罚和路面查缉布控力度。同时,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和消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大力实施控车、控烟。严格“控车”。加强对超限超载、抛洒遗漏、无牌无证运输车辆管控。建立3个临时治超点,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今年以来,共检查车辆4万余辆,查处违法运输车3495辆,其中超限超载车1054辆、抛洒车36辆。着力“控油”。济宁市下达我市城区8家加油站实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我们自我加压,要求全市42家加油站全部实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时,建立了全市45家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动态监管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强力“控烟”。着力抓好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污染,目前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785家,油烟治理任务基本完成。
三是着力控制扬尘面源污染。按照《导则》标准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砖瓦、商混、采石及石材加工等实施全方位整治。采取“包保全覆盖”模式,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各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企业、工业企业内部堆场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24小时全覆盖、无盲区监控企业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扩展城区主要道路湿式清扫范围,增加洒水频次,实施不间断巡回保洁。城区80条主要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全天候不间断巡回式保洁。
四是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和运输。对涉及错峰生产的铸造、水泥、砖瓦窑、陶瓷等行业领域进行了系统摸排,制定出台了《曲阜市经信系统2017年环境突出问题暨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错峰生产行动方案》、《曲阜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编制了《曲阜市工业企业错峰限停产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错峰生产要求。做好煤炭、电力、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的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的比例结构,组织辖区内大宗物料、产品运输企业制定错峰运输实施方案,保证采暖季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有效减少重点行业运输扬尘污染,减少道路运输高峰期扬尘污染。结合不同行业的错峰生产要求,摸清企业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建立重点用车企业清单,制定《曲阜市煤炭、电力、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宗物料错峰运输方案》和“一厂一策”的错峰运输实施方案。
五是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了《曲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各镇街、有关部门单位修订本辖区、本系统专项预案。指导重点企业按照《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完善企业应急措施台账。制定了《曲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七步法工作手册》,成立了5个督导组、应急机动执法组等组织机构,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带班制度,有效促进了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