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环保局以
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在2018年谋篇布局,重点打好三大战役,力争到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17年改善5%,良好以上天数增加5%,完成国家、省给我市下达的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国控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年度要求,全力推进美丽泉城、生态泉城建设。
一是更加坚定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提前谋划,济南市大气
污染防治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开展燃煤锅炉、低空排烟设施、“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工作。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摸底,深化油气污染防治,尽快启动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启动氨排放控制前期工作。做好老旧高污染车辆提前淘汰工作,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与遥感检测数据分析工作。进一步排查VOCs排放情况,做好印刷行业和汽车维修行业企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堆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智慧平台联网。严格落实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织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查机制,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水平。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大措施协调联动。
二是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水十条”目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光大水务一厂、二厂等6个污水处理厂(29万吨/日)新(扩)建工程和建成区雨污分流等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抓好小清河污染治理;推进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协调做好小清河底泥清淤与生态补水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督促加强省、市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国家“土十条”、省方案和市方案,制定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工作,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督导考核办法。组织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推进生态创建提档升级,牵头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高新区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行业扶贫工作,完成2018年度19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开展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环保扶贫工作,持续做好第一书记对口扶贫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落实《济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南部山区生态补偿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