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获悉,
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
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据悉,滹沱河生态修复PPP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总投资为528176.70万元,二标段总投资为269429.75万元,总投资约80亿元。
公告全文如下:
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实现石家庄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PPP项目(以下简称“滹沱河生态修复PPP项目”),现对滹沱河生态修复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授权主体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石家庄市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石家庄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滹沱河生态修复PPP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资格预审及通过资格预审后的招投标活动,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滹沱河生态修复工程(中华大街至藁城城区东)PPP项目
2.2项目编号:一标段HBXJSS2018ZFCG001-1、二标段HBXJSS2018ZFCG001-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投资概算及采购预算金额
3.1.1投资概算
一标段总投资为528176.7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额为501369.58万元,建设期利息26807.12万元。
二标段总投资为269429.75万元,其中工程投资额为255755.09万元,建设期利息13674.66万元。
3.1.2采购预算金额
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989574.37万元。
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523926.21万元。
3.2项目内容
一标段:新建右堤工程、主河槽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河槽防洪治理工程等。
二标段:生态修复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河槽防洪治理工程等。
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优化、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
3.3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3.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PPP运作方式为DBFOT(设计优化-建设-融资-运营-移交),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止;运营期为13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次日起计算。在合作期限内,政府出资代表“滹沱河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滹沱河公司”)与社会资本方按15.55%与84.45%的股权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石家庄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PPP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优化、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项目公司通过生态修复服务费获得合理投资及运营回报。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市水务局或石家庄市政府指定机构,最终补贴金额按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价中的相应金额确定。
本项目涉及的土地由政府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资产,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或升级改造投资形成的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市水务局,项目公司负责相应的运营和维护。
3.5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的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额的20%,双方的股权比例分别为15.55%与84.45%。其中:
一标段暂定资本金为105635.34万元,其中滹沱河公司出资16422.61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89212.73万元。
二标段暂定资本金为53885.95万元,其中滹沱河公司出资8377.39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45508.56万元。
双方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原则上“筹备项目资本金要符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文件的要求”。
上述内容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合规性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均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备注: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财务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满足:
1)具有银行出具的不低于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2)一标段申请人需提供不低于40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文件,二标段申请人需提供不低于20亿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等。
4.3资质条件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业绩要求
①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一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业绩(投资建设或自行建设);②201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一个PPP项目投资业绩。
说明:“水环境治理项目业绩”包括河湖/河道/
流域治理、黑臭水体、水环境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河槽防洪治理或名称虽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但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前述任一项内容的项目业绩。“投资建设”业绩包含PPP、BOT、BT等业绩。①、②两项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合并后应符合上述业绩条件,且业绩中至少有一项属于联合体牵头方。
总、分、子公司的业绩不能混用,以谁的身份投标,需提供谁的业绩。
4.5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一标段)和另一个标段(二标段)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需固定不变,不得增减变更;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联合体资格认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公告第4.1款“合规性”要求;此外,联合体牵头方还应满足本公告第4.2款“财务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还应满足第4.3款“资质条件”中两项中的至少一项;若联合体牵头方只满足“资质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其他成员需要满足另一项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的项目业绩合并后应符合本公告第4.4款“业绩要求”,项目业绩中应至少有一项属于联合体牵头方。
此外,联合体牵头方应在项目公司中至少处于相对控股的地位,其他联合体成员若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低于10%(含本数),则无权在项目公司中委派董事;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均不得为0%,且所有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持股比例认缴出资,并按照合资合同的约定实缴到位;
4)联合体各方构成:联合体各方可包括施工单位、财务投资人、运营商等。
4.6其他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近三年(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截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全国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全国法院(http://shixin.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查询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可参加后续的招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时间: 2018年2月14 日至2018年2月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过时不候。
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6号(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资格预审文件免费获取。
6.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6.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须加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第1)项除外]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封面注明“资格预审申请书及申请人全称、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由于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不正确,导致收不到资格预审文件和有关通知,责任由申请人负责。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 月 13 日上午0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6号西美商务酒店。
3)资格审查开始时间:2018年3 月 13 日上午09时30分。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水务局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康晓亮
电 话:0311-870319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6号
联系人:王素芳
电 话:0311-86112478 15132495183
电子邮件:hbxj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