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溧水区2018
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市对区)推进工作会议举行,明确2018年环保工作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布置环保目标任务(市对区)推进协调等工作。副区长经地生,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区委办、政府办、发改局分管负责人等参加。
做好责任分解 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区环保局布置环保目标任务(市对区)推进协调工作,明确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2018环保工作目标围绕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减排、环境安全四个方面展开;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辐与噪声污染防治、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环保专项工作等方面重点工作,各部门相关负责人作工作交流。
会议进一步要求,2018年
空气质量优良率要达到77%,
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5%,降尘量月均值每平方公里4.8吨以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考七桥瓮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 类,省考开太桥、群英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省考乌刹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V类,6个市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区域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考核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经地生表示,针对市对区考核,各部门要做好牵头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市对区考核任务;按照市对区的调度要求,认真梳理,做好任务分解到位;积极与市局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充分了解各项考核要求目标;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勇挑重担,确保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牵头部门要做好对下考核指标分解工作,将其纳入相关考核之中,确保考核严格规范,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