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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8-04-24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4/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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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活垃圾 城乡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

  近日,国际能源网获悉,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方案》于近日出台,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增长速度。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年增长率实现逐年下降,实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总量尽量控制在11000 t/d以内。以2017年各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年度基数,2018-2020年各年相对于上一年度的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增长控制比例分别设定为:禅城区4%、2%、0%,南海区6.5%、5.5%、4.5%,顺德区5%、4.5%、3.5%,高明区5%、4.5%、3%,三水区7%、5.5%、3%。原文如下: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

  《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方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方案》。该方案已两次征求各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过专家评审会评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征求意见截至时间:2018年4月28日
 
  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605601717@qq.com
 
  电话:0757-82626762
 
  传真: 0757-83826001
 
  附件:《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方案》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
 
  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

  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佛山市政府关于研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会议纪要》(〔2016〕100号),为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和“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分流减量”工作部署,按照《关于研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100号)要求,进一步细化佛山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实施措施,推进佛山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缓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设施压力。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属地管理。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企业运作,全民参与。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以市场化的运行手段,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引导居民和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
 
  (一)逐步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分类收运处理能力、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增长速度。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年增长率实现逐年下降,实现零增长甚至负增长,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总量尽量控制在11000 t/d以内。以2017年各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年度基数,2018-2020年各年相对于上一年度的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增长控制比例分别设定为:禅城区4%、2%、0%,南海区6.5%、5.5%、4.5%,顺德区5%、4.5%、3.5%,高明区5%、4.5%、3%,三水区7%、5.5%、3%。
 
  四、技术路线
 
  城区分类减量技术路线:生产源头减量——大分流减量——细分类提质减量——物质回收利用——能量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
 
  农村分类减量技术路线:清洁分类——充分回收——就近处理——减少外排——有限外运——无害化处理处置。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制建设,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探索建立生产责任延伸制、生活垃圾处理费按量收费或按量按类差别化收费制度、专用垃圾袋制度、垃圾不分类拒收制度、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保警察制度等有利于促进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的制度。
 
  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期限为10-15年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专项规划。各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餐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农资包装垃圾等各类垃圾,以及生活垃圾中分出的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分类管理年度实施计划。
 
  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级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
 
  加强社会引导和政策支持,探索地方立法,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减少或避免垃圾排放。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和产品包装物。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家庭厨余垃圾产生量。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有效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装配式建筑推广和中心城区全装修成品住宅建设步伐,切实减少城市建设装潢垃圾。
 
  (三)实施分流处理,促进资源化利用
 
  市住建管理、环境保护、卫生计生、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各类垃圾的规范处置责任,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列入行业规划,制定从收运到最终处理的流程指引,从源头上避免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2、餐饮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各类垃圾的混合收运,并督促指导各区人民政府落实分类减量措施。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立足于解决本区生活垃圾出路问题,积极推进各类垃圾的分流减量及资源化利用。
 
  至2020年底,各区基本完成园林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的分流管理,完成50%以上果蔬垃圾的分流管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区域全覆盖,南海区、禅城区完成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大型酒楼等餐饮单位餐饮垃圾的分流管理,顺德区初步建成餐饮垃圾分流收运处理系统,高明区、三水区逐步试点餐饮垃圾分散式处理;全市初步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独立收运处理系统。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2018年完成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处理实行专门管理,规划相应的收运体系、资源化利用措施和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基本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专业收运体系,基本建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禁止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大力推动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或就地就近粉碎回填利用,2018年底前,各区应建设绿化垃圾处理场,将修剪枝叶粉碎后通过沤肥、制造生物质燃料等方式实现循环利用。2018年起,园林绿化垃圾禁止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3.年桔年花回收处理:2018年,各区制定实施年桔年花回收处理指引,统一开展年花年桔专项回收活动,向社会公布预约上门回收电话或定点回收服务地址。年桔年花回收后进入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场与园林绿化垃圾合并处理。

  4.果蔬垃圾、餐饮垃圾处理:建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处理系统。2018年,禅城区动工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2019年建成投产;2019年,顺德区动工建设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2020年建成投产。已建成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区,餐饮垃圾和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果蔬垃圾应运往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未建成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区,应选取有条件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垃圾产生单位或垃圾收集站、转运站,配置小型处理机对果蔬垃圾进行就地就近生物处理,降解堆肥产品回用于农场果蔬种植或园林绿地等。
 
  5.建筑垃圾处理:(1)2018年底前完成佛山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各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2)结合广东省即将出台的《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草案)》,对《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管理以及综合利用,保障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应有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6.大件垃圾处理:建立大件垃圾回收处理体系。2018年各区应向社会公布大件垃圾预约上门回收电话或定点回收服务地址,由大件垃圾的产生者拨打预约热线交付收集人员;对于无主的大件垃圾,由所属责任区的环卫工人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拨打预约热线进行回收。2018年底前,每区至少配置一座大件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对大件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
 
  7.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2020年底前,在南海、高明、三水等蔬菜产业重点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力争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运输及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在南海、高明、三水等蔬菜产业重点区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
 
  (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逐步实施强制分类
 
  2018年6月底前,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2018年底前,开展强制分类试点,市、区直属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全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人民政府制定强制分类实施计划,逐步对佛山市内的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城区范围内全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强制分类要求如下: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市环保局和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分类进程配套建设有害垃圾贮存中心,并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有害垃圾从贮存中心出库后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尽快建设完善与有害垃圾分类相衔接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分类进程配套建设易腐垃圾处理设施,易腐垃圾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处理策略。易腐垃圾运往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或选取有条件的单位或垃圾收集站、转运站,配置小型处理机进行就地就近生物处理。各级环卫、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五)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2018年,以街道为单位,开展包括住宅小区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完成宣传发动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初步建立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临时贮存体系。2019年,实现示范片区“三个全覆盖” ,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区、全市范围。制定完善示范片区验收标准,加强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2020年,在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各级政府要积极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适用的分类减量方法和措施,如深圳市的资源回收日、互联网+分类回收平台、上海的“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台北的垃圾随袋收费、垃圾不落地等模式,都可借鉴。
 
  对实施分类的居民区分类要求如下:
 
  1.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2.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逐步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2018年,各镇(街)至少选取1个行政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形成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城镇化率高、土地少、人口密集、交通条件便利的农村,惰性垃圾和可回收物宜直接就地就近处理;具备条件的地区,有害垃圾以村为单位送至镇临时贮存,再由区委托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其他垃圾的处理与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接轨;有条件实施干湿分开处理的区,有机易腐垃圾应与其他垃圾分开运输,统一送至对应的垃圾处理设施。
 
  城镇化率低、土地较充裕、人口较少、远离城市或交通不便的农村,惰性垃圾、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宜直接就地就近处理;有害垃圾以村为单位送至镇临时贮存,再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其他垃圾现阶段应当与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接轨。
 
  (七)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处理体系
 
  各区应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负责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处理。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市环保局牵头,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在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和处理方案,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推进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前端分类的衔接。2019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应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以及分类试点物业小区配套建设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和集中暂存场所,并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市商务局牵头,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在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建设方案,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2019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应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以及分类试点物业小区配套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分拣交易中心,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建立再生资源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再生资源种类、数量、回收方式等信息管理;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八)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2018年,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建成投产。
 
  2019年,禅城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南海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厂项目建成投产。
 
  2020年,顺德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启动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
 
  2020年底,佛山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500 t/d,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终端总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1000t/d。
 
  加快推进南海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和顺德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两个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其中南海绿色工业服务中心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顺德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危险废物处理项目应将非工业源有害垃圾,即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安全处理处置和收集贮存能力纳入项目建设范围。

  (九)中间压缩减量,终端分选再减量
 
  加快中间环节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2018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机械压缩全覆盖,通过压缩脱水实现减量。协调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与生活垃圾收集站一体化建设,做到渗沥液协同处理。
 
  2018年完成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研究采用“MBT预处理+绿色燃料发电”的工艺路线,将原生垃圾经MBT预处理(生物干化、机械分选),制备成绿色燃料RDF发电的可行性。
 
  (十)运用经济杠杆,推动各区减量
 
  2018年起,逐步实行限量加价政策,对各区的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实施限额管理(详见附表一),对于实际焚烧填埋处理量超出该限额的生活垃圾量额外收取280元/吨的超额垃圾处理费。超额垃圾处理费缴入佛山市城市管理奖励基金,作为城市管理考评奖励款项使用。
 
  各区应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垃圾分类数据库,确保各类垃圾清运处理流向清晰,并形成月报制度将各类垃圾分流清运量、处理量、处理方式、残渣量等数据每月报送市分类管理机构。
 
  (十一)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对于环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应建立培训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证培训到人。对于试点区域,应做到入户宣传,同时采用传单、海报、图片、公益广告等静态宣传与讲座、晚会、游戏等动态宣传相结合的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对于非试点区域,应通过公告栏、海报、电视等受众广的媒体进行宣传。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工会、党组织、团组织,以及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与社会公益组织等,积极发挥其在单位、社区、家庭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环保教育课程,并设置垃圾分类社会实践专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参与到分类减量宣传的实践中;组织落实教师环保知识培训;结合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分选交易中心、回收利用基地等环卫设施建立环保教育基地,面向学校开放;支持和鼓励学校充分利用资源,组织教师和学生到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各职能部门共担垃圾分类责任的考核体系。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相关工作。市住建管理局、发展改革局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加快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住建管理局、食药监局要积极指导和推动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创建工作;市商务局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相衔接,促进垃圾减量和再生资源回收。各区人民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将垃圾分类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具体实施部门和专项工作责任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建立健全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管理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循环利用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定期总结汇报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展。各区分类管理机构应每季度一总结,向市分类管理机构汇报分类实施相关经验、存在问题和下季度工作计划,市分类管理机构针对各区试点情况提请市政府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经费充足
 
  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网络体系信息化管理建设以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可通过PPP等多种形式引进社会资金,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三)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四)强化督导评估,严格监管执法
 
  完善督导考评制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考核考评力度,将各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同时将该项的季度城管考评成绩按有关程序纳入绩效考核。探索引入第三方分类工作评估制度、违规单位诚信黑名单制度。
 
  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加强对垃圾排放行为的监管,对实行强制分类的对象不按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排放的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附表一 各区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限额计算方法
 
 
  说明:设2017年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日均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依次为T0CC、T0NH、T0SD、T0GM、T0SS,则2018-2020年各年日均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量限额(该限额不包含违法倾倒垃圾清理量和简易垃圾场积存垃圾清理量)计算方法如上表所示。
 
  附表二 佛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减量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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