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提出,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提升省市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快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5%以上。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年底前,建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数据库,加强土壤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年底前,全省所有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根据环保、农业、国土等部门以往土壤污染调查结果,将未发现污染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6月底前,制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行联动监管。在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收回、收购、转让或变更用途前,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经治理修复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予批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用途变更,坚决杜绝“毒地”开发。
强化污染源监管,预防土壤环境污染。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犯罪行为,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对发现的走私洋垃圾,坚决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
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置。年底前,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9300万亩次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70%。
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先行区建设,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政策机制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