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获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6月5日起对广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处长许金洲介绍,督察组将重点督察广东省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的总体落实情况,督察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
同时,督察组还将同步统筹安排1个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采取统一实施督察、统一报告反馈、分开移交移送的方式,为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目前,广东省各项相关迎检保障、资料调阅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4日还公布了2018年1月至5月广东省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处长林文介绍,今年1月至5月,广东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平稳。
其中,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除PM2.5外,其余5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有所下降。
林文称,今年1月至5月,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全面达标的城市共10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河源、惠州、汕尾、中山、阳江、湛江和茂名;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其中中山、佛山、江门、云浮等改善较大;7个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其中揭阳、潮州、清远、韶关下降幅度较大。
目前,广东正积极参与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的有关工作,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王彦刚4日表示,今年以来,广东各市、县普查机构对国家和省下发的污染源普查清查单位名录库进行了进一步比对、筛选,初步确定清查单位148万家。接下来,广东将调动各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居委会的力量,利用环保员和网格员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进行拉网式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