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布“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以来,环保行业进入一个高景气度时段。其中2017年年底是中期考核的时间节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距最终目标仍面临严峻的挑战,污染防治是一场攻坚战,围绕各项顶层文件,环保需求仍为刚需。
1.1水环境治理市场广阔
流域水体治理方面,“水十条”明确要求,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pct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近期公布的《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各流域III类水以下水质改善并不稳定,部分流域占比还有所升高。
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当前总认定数为2100个,其中完成治理占比达83.10%,还有91个问题水体处在方案制定,264个问题出题处在治理中。其中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环境整治市场将逐步打开,在第八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李克强总理也提到,“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要向这方面倾斜”。多省市已出台相关行动方案。
1.2大气治理:蓝天保卫战进入攻坚期,非电改造市场打开
2017年大气质量指标达到大气十条考核要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大气十条》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完成。
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空气质量管理将进入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的深水区、氮氧化物控制的攻坚阶段。
非电行业排放标准趋严。多省陆续发布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涉及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锅炉、炼焦化学等非电行业。针对钢铁企业,生态环境部近期发布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要求所有生产工序,即选矿、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全流程的污染气体排放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时间节点上,新建钢铁项目全部达标排放,在运项目分批实施改造。2020年前,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重点达标,完成钢铁产能改造4.8亿吨;2022年前,珠三角、成渝、辽宁、武汉、长株潭、乌昌基本达标,完成钢铁产能改造5.8亿吨;2025年前,全国基本达标,完成钢铁产能改造9亿吨。2020年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非电行业将接棒电力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