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2018-2019年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74个(见附件)如下:
一、拒绝检查问题1个。
督查组对天津市滨海新区万海华府南苑工地检查时,督查人员出示
生态环境部证明函、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该工地拒绝接受检查。目前,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已依法对该单位立案查处。
二、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884家,未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廊坊市香河县1家。
三、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90家,未发现拆除不到位问题;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5台。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15台。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力帮汽车修理厂1台(0.2蒸吨)、桥西区旭日金榜图书销售有限公司仓库1台(0.5蒸吨以下)、无极县胜业加油城1台(0.5蒸吨),唐山市丰润区锦霖制本厂1台(0.5蒸吨),廊坊市永清县岳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鼎岳工艺坊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工业园区车之家汽车美容装饰店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养马庄乡简爱婚纱摄影室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华贸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牛栏山酒专卖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北辛溜盛繁养殖场1台(0.1蒸吨以下)、永清县别古庄金沙江畔原生态酒店1台(1蒸吨以下),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机械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以下),邢台市南和县鸿耐鑫木器加工厂1台(0.1蒸吨);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景西路废弃棉花厂1台(0.1蒸吨)。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
其中,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1家,邢台市桥西区1家;山西省长治市城区1家,晋城市城区2家;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3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8个。
其中,天津市武清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1家,廊坊市香河县1家,保定市易县1家、涿州市1家,沧州市经济开发区1家、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河南省郑州荥阳市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7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晋州市1家、正定县1家,沧州市新华区3家、孟村回族自治县3家、运河区2家、献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盂县1家,晋城市城区3家、泽州县2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1家、正定县1家,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8个。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2家;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1家、博野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1家、古交市1家,晋城市泽州县1家、沁水县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8个。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1家;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1家,保定市涞水县1家,衡水市桃城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1家,阳泉市盂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1家。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3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源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许县纳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焦作市武陟县英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恶臭影响。
对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