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与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八大工程”,实现了地表水环境改善的重大突破。
2017年4月,包头市在环保部通报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
水环境质量改善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二。截至2018年6月底,包头市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全市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通过对10个地下水监控点位的监测,包头市地下水水质向好趋势明显,四个河道的黑臭水体得到初步解决。
全面提高工业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在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方面,近年来包头市投资10多亿元先后完成了包钢集团、一机集团、北重集团、包铝集团等20多家企业的废水综合处理项目,在大幅减少废水排放量的同时实现了达标排放。其中,一机集团、北重集团等工业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均实现了工业废水不外排,直接减少了包头市的工业废水排放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排放量。试点实施了电厂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投资1.4亿元的华电包头发电分公司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目前已完工,正在试运行。包钢集团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实现了包钢工业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氨氮的排放浓度大幅降低。
为解决稀土工业废水污染问题,包头市坚持从工艺源头出发,通过调整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升级,实现废水的减量化;并根据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质回收的“四分”原则,对各工序废水分类处理,从而实现了稀土工业废水的资源化利用。目前,稀土高科、华美、和发、红天宇、金蒙稀土等12家稀土企业均实施完成了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累计投资约4.7亿元。各稀土企业均实现废水不外排,每年减少氨氮排放量为2.8万吨,从根本上解决了包头市稀土工业废水的污染问题,成为全国稀土行业废水治理的典范。
增强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1座,中心城区6座、远郊旗县区5座,与2013年相比污水处理能力增加18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53.65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收集处理量较2016年增加了4万吨/日。今年6月,处理能力为7.5万吨/日的万水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始试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标准。
在截污管网建设方面,重点实施了昆河、二道沙河、西河、东河河道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计划建设21.6公里截污管网,已完成19.8公里。目前,东河已全线完成截污管网建设,原来直排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昆河、四道沙河已实现无废水入黄,二道沙河截污管网工程正在加快实施,2018年底全部完成。
包头市统筹考虑城市水系治理、生态环境改善和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创造性地提出建设以“水生态、水安全、水利用、水保护、水节约”为主体框架的水生态格局,重点推动投资79.6亿元的“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全面实施。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循环等措施,对全市河道进行升级改造。同时,结合“水十条”考核目标,将地表水、黑臭水体、饮用水考核的指标在规划实施中总体考虑,实现全市水生态项目建设一盘棋。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
今年上半年,包头市全面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清理拉运了昭君坟、画匠营子、磴口、昆都仑水库四个水源地保护区内散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取缔搬迁了保护区内多家鱼餐馆和违规建筑。同时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包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方案》,对全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源地,通过重新划分、立标治理,进一步加大了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力度,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协同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成立了“呼包鄂黄河流域跨界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专项合作组”,以解决包头市跨界水源地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