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许昌市河湖管理保护,推进许昌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日前,市住建局出台许昌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通过对全国重点镇、南水北调中线汇水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侧和市界周边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确定本辖区内污水治理方式,同时谋划筹备重点区域内建制镇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厂(站)建设工作。
一是规划引领,科学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区域统筹、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原则,各县(市、区)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区域要全面启动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与主、支管网整体设计、招标、建设、运营,避免建设无序、衔接不力,造成浪费,加快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各县(市、区)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鼓励县(市、区)和乡(镇),以行政辖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运行,并依据运行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对污水处理厂厂区进行视频监控,对达标排放的污水进行在线监测。有关村级组织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配合企业参与设施运行维护。
四是加大多元投入。乡(镇)、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通过政府补助、政策贷款、社会投入、住户付费等多渠道筹集。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整体打包,引进技术适宜、信用良好的企业投资建设运营。日常运行管理方面,由县(市、区)、乡(镇)、村以及村民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