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董一兵介绍说,我省“铁腕治污”,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2017年,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392件,行政处罚金额5.8亿多元,是2016年的2.23倍。
以严厉措施压实环保责任。2017年,我省正式实施《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案)》,审议通过《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环保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省范围开展“铁腕治污”专项行动,建立了领导包片负责、信息调度、工作例会、有奖举报、考核评比等5项工作机制,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017年,全省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6392件,行政处罚金额5.8亿多元,是2016年的2.23倍;查处新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限排、移送司法等四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851件,同比增长115%。以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主要载体,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跨省界河流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消除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
下一步,为提升山西省生态文明水平,将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督察。在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做好督察效果评估。适时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对已开展省级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今年实现全覆盖。同时,逐步推行市级环保督察。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动“铁腕治污”常态化,进一步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紧围绕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项执法和专项督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制度框架。进一步抓好排污许可制度、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试点、生态大数据建设和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