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环保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机关建设:
一是优化建设项目预审、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二是狠抓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落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为企业、为基层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科室职责、公开受理事项办理结果,接受企业、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统筹安排各职能科室到企业的监督检查,提高办事效率。
五是定期上门征求企业对环保工作、环境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渠道,形成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