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环境保护局会同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站、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积极配合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对乐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3枚闲置放射源依法、安全进行收贮,及时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
该企业持有乐山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由于生产经营原因,企业决定停止使用放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收贮人员严格按照放射源收贮程序,对闲置放射源名称、活度、编码等基本信息资料进行了核实,并对放射源包装体表面及原使用场所辐射剂量进行了监测。经核对信息无误、监测合格后,对放射源进行了收贮,并安全将放射源运送至省放射性废物库贮存。
截止目前,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年度共对辖区内3家企业的5枚闲置放射源进行了收贮。下一步,市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放射源单位动态监管,发现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涉源单位整改,构成辐射环境风险点的及时妥善予以消除,确保放射源安全可控,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