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环境监测新形势,提升执法监测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了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工作。完成建龙特殊钢、建龙简舟、港陆钢铁、港陆焦化、污水处理厂5家国控企业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和在线比对监测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12次执法监测。
二是推动乡镇自动空气监测点建设。目前25个乡镇已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新增四参数设备的安装,正在与唐山市指挥中心联网。
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截至目前,已完成机动车检测5784辆,尾气超标412辆;上路监测柴油车监测5299辆,超标360辆;入户抽查柴油车485辆,超标52辆。同时加强机动车抽检机构监管,每月对3家机动车检测公司进行至少1次的全覆盖巡检,并建立巡检台帐。
四是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完成了实验室检验检测统计填报录入及实验室自查工作。积极组织无证人员申报和培训,提高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目前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