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冀南新区自2018年11月11日18时至11月16日12时全面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性措施。一是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二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减排性措施。一是涉气企业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及《2018-2019年应急减排清单》(核定版)执行差别化减排,11日-14日执行非采暖季减排清单,15日-16日执行采暖季减排清单,同时砖瓦窑等11家重点企业11日-14日继续执行《关于邯郸市重点行业延续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差别化管控措施的通知》(邯气领办〔2018〕111号),15日-16日执行《邯郸市2018-2019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邯政字〔2018〕96号)实行差别化管控。二是对马电、马选等重点用车单位运输车辆进行管控,严格执行《邯郸市2018-2019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8〕283号);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执行停产减排措施的企业停止物料运输;园区内,柴油农用车、拖拉机禁止上路行驶,其它重型载货车辆和工程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和取得通行证的除外)不得上路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经管委会批准,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除外)。三是停止所有拆迁作业和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情况下,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绿色、A级)、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四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合理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吸扫、洒水等清洁频次,注意避开早、中、晚交通高峰期。五是禁烧区内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督导性措施。党政办督查处、新区大气办(空保中心)牵头组织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各有关单位也要组成专门督导组,对本区域、本行业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乡镇(办)、环保局、规建局、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农办(禁烧办)等有关部门开展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