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河北省决定11月16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至2019年秋冬季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本轮执法行动将重点对扬尘污染防治情况,采暖季期间涉气企业错峰停限产措施执行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发现问题、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情况,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情况,涉气重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情况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行动中,执法人员将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炭素、制药、垃圾焚烧、新型建材、铸造、化肥等涉气重点行业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逃避监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格落实“预防式”“服务式”“体检式”执法工作要求,坚决杜绝“一刀切”。本次执法检查行动的检查范围为全省11个设区市、雄安新区和2个省直管县。行动中,河北省还将集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大会战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成立省级现场执法组、市级交叉执法组、机动巡查组、环境监测组、无人机飞行组等形式,不定期开展远程执法,并拓宽信访举报途径,坚持信息公开。实行问题日移交、整改周汇总制度,各省级执法组将每日发现的环境问题以书面形式现场移交各市,各市组织查处整改,并在一周内向值守组报送查处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