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和《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11月16日至23日,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各县(区)环保部门,对全市七县(区)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这次共检查全市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26家,其中中电建崇信电厂、华亭煤业集团等密封放射源单位10家,平凉市人民医院、泾川县人民医院等涉及医用、工业射线装置机构16 家。
检查中,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对各县(区)环保部门、核技术利用单位学习贯彻《核安全法》、《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核安全文化宣传有关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涉源单位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数量、核素、活度进行了逐项核查,对射线装置单位的各类台账进行了详细核对。同时对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了检查,对操作人员个人剂量、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等管理制度落实、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上岗证及防护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查阅。对一些单位辐射工作场所门机联锁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暂存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警示标志不明显、设备台账与实际不符、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未做到全员持证上岗、个人剂量监测不及时、报告不齐全、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未及时上传申报系统等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要求。
通过这次督查,有效地推动了《核安全法》等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掌握了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情况,及时发现了一些辐射安全隐患问题,靠实了县(区)环保部门和涉源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增强了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