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环境监察 » 正文

山西省环保再加码 污染不降反升将问责地方党政官员

日期:2018-11-29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11/29
15:1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空气质量 PM2.5 水污染防治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11月23日下午发文称,全省各地党政官员履行环保职责失职失责,将面临量化问责。

进入冬季取暖季以来,山西省已有太原、阳泉、临汾等地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3日当天,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告,11月23日至26日,太原、忻州、阳泉、晋中等城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过程。23日,山西省推出《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以此督促地方党政官员履行环保职责。针对各地大气、水污染防治不到位情况,相关问责将从分管副县(市、区)长直至市委书记。

在《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中明确,遇有当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 PM 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过20%;连续3个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每个月 PM 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过1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当年累计4个月 PM 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等情形,应当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县(市、区)长实施问责。此外,根据 PM 2.5浓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例等多项指标的优劣,上述问责对象将从分管副县(市、区)长升级至市委书记。

山西省设区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其改善幅度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均位列后3位,且全年 PM 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中任意一项指标较上年同期恶化的,将启动问责市委书记。

针对水污染防治,山西省亦明确量化问责。其中,设区市连续两年水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包括优良水体断面比例和劣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未完成,将启动问责市委书记。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