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呼图壁县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呼图壁县大气环境质量,按照昌吉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昌吉州环委会《关于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18〕33号)要求,呼图壁县于2018年11月20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防止企业在应急管控期间违法生产,超标排放污染物,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化工、火电、钢铁等行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情况进行了检查。
11月20日-11月22日,针对重点行业企业燃煤锅炉、堆煤场等产污节点开展突击检查,督促5家重点企业第一时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实施。检查中发现大唐呼图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煤炭露天堆存,堆煤场、运输道路扬尘大,下发督办函1份。11月23日,会同昌吉州环境监测站利用VOCs遥感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企业及企业厂界周围开展核查,掌握重点区域环境空气VOCs污染状况,为VOCs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深化有机废气治理。
下一步,呼图壁县环境监察大队将紧抓秋冬季关键时期,继续加大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管控措施,以持续高压态势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响应呼图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