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印发了《
遵义市打赢
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要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深入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污染天气管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施策、精准防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
据了解,《行动计划》指出,我市要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大幅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县级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6%以上;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2)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7%;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行动计划》不仅明确了今后我们保护环境空气质量的目标任务,而且还进一步明确了实现目标的工作措施和抓手。”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今年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限制新增化工园区,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提升
污染治理水平。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进一步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同时,从2019年起中心城区将开展常态化大气污染源解析,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为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大气污染治理精准施策提供科学支撑。
《行动计划》特别明确,我市将加强大气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日常监管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实施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完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合力。同时,要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重点攻坚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