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确定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各地区、各部门紧盯目标、挂图作战,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精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仗
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 赵继平
“263”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代名词,在江苏省树立了“品牌”,深得社会认可。在专项行动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省委赋予“263”专项行动新的内涵,由专项行动变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外延延伸,角色不变,但任务更加繁重,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中发挥中枢作用,打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是时代赋予的特殊使命。精准谋划、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争取打好主攻仗,这是江苏省实现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仗的基础是精准谋划
主动仗就是瞄准污染源头,岸上挖“病根”,水里清“血管”,厂里找“毒瘤”,实现由污染防御到污染防治;主攻仗就是围绕重点攻城拔寨,不管前进的道路上有多少艰难险阻,都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坚决打好打赢。以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精准谋划攻坚方案,紧紧围绕水气土年度下达的考核目标,阵地必须守住,山头必须攻下。
一是要实现前方作战,后方支援工作机制良性循环。加强对攻坚前沿的“情报”收集汇总,科学准确研判,为后方决策提供政策支撑。同时及时调度后方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工作滞后、不力的通过指挥部办公室采取询问、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落实。
二是要实现挂图作战,阵地攻坚的模式。建立“协同作战”快速响应的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督办机制,对于问题比较突出,任务难以完成的地区,采取上门“问诊”,一线“巡诊”,把脉“出诊”,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
三是要实现“集团作战”到“单兵作战”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合聚集效应,实行统一指挥、火力齐发的“集团作战”,根据任务不同,让部门在“协同作战”中尽显其职,释放“单兵作战”优势,既是打好主动仗的战略部署,也是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使生态建设从环保部门“集中抓”回归到“共同推”,让“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治污”的部门真正把生态责任扛起来。
2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仗的关键是精准施策
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反复性,污染防治攻坚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面上问题解决了,深层次问题不解决,污染也会卷土重来。因此,精准施策是实现战略意图、确保打胜仗的重要保障。
一是在工作方式上要从“突击式”转向“常态化”。“突击式”整治往往只能解决眼前问题,靠“常态化”来管控治理才能实现源头治理。围绕细化目标、分解落实,分门别类、找准问题,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压紧任务、压实责任。
二是在组织推进上要从“松散型”转向“系统化”。依托现有污染防治组织架构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督促落实,克服“依赖”心理和“过关”思想,瞄准地区、区域环境问题,态度上要坚决、行动上要有力。
三是在工作作风上要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污染”难缠,顽固且反复。不消除污染,污染就会更加猖狂。狭路相逢勇者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要把握有利时机,既要主动打,同时还要强攻,按照“1+3+7”攻坚战体系瞄准突出问题,攻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准难点痛点,精准施策、精细实施。
四是在行动上要经受得住“得罪人”的考验。不得罪“少数人”就对不起“大多数”,污染面前绝不能暧昧。一些污染企业披着“天使”的外衣,不肯也不愿去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把治污成本当作投资收益,面对处罚,多是抱怨、诡辩,甚至制造谎言、谣言。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的“GDP崇拜”和速度情节尤为迫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得罪人”是不可避免的。但也要看到,“得罪”的是少数人,也是暂时的。勇于“得罪”少数人,才能赢得大多数。好事、善事,总归是“得民心”的事。
3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攻仗的核心是精准发力
攻克突出环境问题,精准发力打好“歼灭战”,这是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的核心所在。一方面,要敢于直面问题,不避讳、不掩饰;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不避难、不畏艰。既要攻坚、也要克难,既要常态、也要长效,既要单刀直入,也要多点联动。用“靶向目标”思维谋篇布局,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省委省政府确立的三大保卫战和七个攻坚战的目标如何实现?区域环境不同,问题也不同,要针对主要矛盾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绝非“大而全”,重中之中是打赢
蓝天保卫战。江苏省实施的重点帮扶、强化督查、重点国省考不达标断面实施强制减排等措施,就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环境问题,精准指导,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点到了根子上,直指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力求多效。通过“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既解决环境问题,又努力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通过查处污染投诉,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力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清单式管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用清单式管理,拉条挂账,通过“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一盯到底,推动解决一些长期解决不了的“硬骨头”问题。
4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攻仗的抓手是精准监督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我们的宗旨所在、使命所在、责任所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果让人民群众享受,过程靠人民群众监督。环境污染问题植根于基层,就在群众身边,必须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群众在污染防治攻坚中当好“侦查员”、监督员。
一是要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条件。通过表扬、奖励等方式激发那些不涉案的环境污染举报人,弘扬坚决向污染宣战的社会正气。在群众有疑惑,社会不理解的时候,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应对,不能拖拖拉拉;主动发声和不回避质疑,言之有物,态度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二是为媒体监督搭建平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各种信息的传播速度、传播广度,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了问题,想盖是盖不住的,要关注和用好新媒体,同时也要善于和媒体打交道,不要把媒体看做洪水猛兽,要主动欢迎媒体监督。只有放下架子,主动与媒体沟通,积极与公众交流,用信息公开遏止谣传猜测,以回应关切赢得信任支持,才能有效引导,妥善处置事件,避免“小事闹大、大事闹炸”,否则在宣传舆论战场上就会打败仗。
三是提升媒体曝光监督质量。媒体监督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曝光,主动曝光环境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增强政府在公众面前的公信力。要抓住污染企业怕曝光、责任部门“见光死”的心理,通过曝光促进企业生产工艺升级,倒逼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逐步淘汰,进一步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而经济的发展则能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和技术,最终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和共赢。曝光也是正面宣传的手段,是一种监督和震慑。曝光有没有看点取决于焦点是否聚焦,聚焦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聚焦重点地区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形成曝光、整改工作闭环,绝不能让敷衍整改、拖延整改形成市场。
与此同时,还要广泛与人大、政协取得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把他们的监督作为改进我们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让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成为打好污染防治主攻仗的重要有生力量,推动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5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攻仗的利器是精准问责
问责本身不是目的,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约束不作为、整治乱作为,从而唤醒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其担当精神,才是问责的价值指向。考核问责是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攻仗的利器,必须从紧从严,不能有半点松懈,要从“宽泛型”转向“精准型”。板子打到应该承担损害环境责任人的头上,让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不走样,追责制度就不会成为“稻草人”、“橡皮筋”。要从“定量型”转向“定责型”。问责不能讲求数量,不能用问责多少、问责多大级别干部来评判攻坚力度和成效,管理者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应大致对等,问责务必依法规范,不应过多过滥。一方面,监管问责须依法进行。要按照刑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界定和程序进行,并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政纪规定确定和开展,切忌缺乏党纪政纪国法依据的无端问责或过度问责。另一方面,干部问责必须规范。必须基于党纪政纪国法所规定的问责程序,对于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要规范透明,并保证被问责对象具有正当的申诉权利。要从“冷面型”转向“温和型”。板着面孔不问青红皂白乱问责,不仅会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还会直接导致攻坚任务的进度,既不能让“稳定就是搞定,没事便是本事”的错误思想有了市场,也要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给那些敢作为善作为的生态环保铁军“松绑”,让“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不再有“洗碗”效应,真正使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