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因素
(一)政策利好
为了解决
污泥处理问题,“水十条”提出将会对污泥处理领域进行相当程度的倾斜。环保“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地级及以上城市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京津冀区域达到95%。
国家层面政策法规的加码,无疑大大驱动了
污泥处理处置的资源化与无害化进程,相关的处理技术与设备也得到快速发展,各大污水厂“重水轻泥”的现象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二)PPP模式
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空间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政府债务受限的情况下,以政府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已经不再适用。而PPP模式的发展使得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将促进行业的发展。
PPP方式在我国污泥处理项目中已有存在,未来几年,这种方式的污泥处理处理工程将有更大的市场。PPP方式在污泥处理中加速政企联合,为公司供应了极广大的渠道,也是政府处理污泥处理环保疑问的战略之一。在这场污泥处理方式改造中,实力雄厚的污泥处理设备供货商、污泥处理技术支撑公司,将会占有更大的优势。
(三)完善收费机制
目前,每吨污泥处理费是250元,这个标准执行了多年。然而随着物价和人工等成本的提升,这个标准有点低了。而且环保要求日益提升,企业增加负压除臭等各种环保设施,运行费用也是笔不菲的投入。
近年来,住建部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三家联合制定了有关污水处理费用的管理办法及有关价格管理办法,都明确将污泥处理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成本当中。而且,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有一部分要用于污泥处理处置的建设和运行,其中也提出,财政要兜底,不能达到运行成本的,财政要予以适当补贴。预计“十三五”期间,污泥市场将会获得政府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污泥资源化发展
经过处理的污泥,是很好的有机肥料。根据科学测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元素,这其中,大约有20%-30%的氮转入污泥中,磷约为90%,一些污水厂产生的污泥,其氮、磷、钾含量甚至高于农家肥。从资源角度考虑,目前磷矿是世界紧缺资源之一,全球磷矿储存量大约仅能再开发100年左右,欧洲从90年代就开始不断强调磷资源的重要性。因此,充分挖掘污泥的内在价值,其可能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令人期待。
二、不利因素
(一)行业发展水平较低
由于我国污泥处置起步较晚,虽然经历一段时期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旧落后,最重要核心处理技术匮乏,没有考虑国内基本情况,甚至生搬硬套国外技术。而且不少处理设备陈旧落后,效果与效率都很差,大大掣肘了我国污泥处理的进度。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污泥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自然干化、焚烧等方式,这四种处理方法的占比分别为65%、15%、6%、3%。可以看出我国污泥处理方式仍以填埋为主,加之我国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处置能力不足、处置手段落后,大量污泥没有得到规范化的处理,直接造成了“二次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威胁。
(二)我国污泥处理率偏低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大多数污水处理厂重视污水而轻视污泥,污水得以处理后,超过80%以上的污泥被随意倾倒排放,污染良田和土壤。国家统计数据则显示,卫生填埋、制肥、焚烧、建材等无害化处理的污泥不到60%,有近50%的污泥没能做到无害化处理。
巨量化的污泥已经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一度出现“污泥围城”的境况。污泥富集了污水中的污染物,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以及有机物、病毒微生物、寄生虫卵、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经有效处理处置,将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
(三)监管体系不健全
污水处理厂污泥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处置不当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对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从污泥的产生、运输、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均应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纳入到监管范围内。但从现状来看,普遍存在“重水轻泥”现象,尤其是污泥的处置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缺少系统性规划,城市的总体规划中缺少污泥处置内容,导致污泥处理的管理水平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