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安徽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调研督导淮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期间,发现
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
污水处理厂存在中控系统数据失真、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不到位,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等环境问题。7月19日,按照《安徽省
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规定,原安徽省环保厅对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2018年10月29日,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挂牌督办整改通过蚌埠市环保局组织的预验收。蚌埠市环保局于10月30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报送《关于申请对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省级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的请示》(蚌环字〔2018〕159号)及整改材料,申请解除对该企业的挂牌督办。按照解除挂牌督办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报送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派员进行了现场核查。
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资料审查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认为有关单位按照督办要求落实了整改任务。
一是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挂牌督办整改领导小组,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报经你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是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和自主验收工作,报你局备案,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运维;加强了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细化各类岗位职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辞退处理;完成了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20000t/d)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由淮上区环保局组织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厂区各类环境问题排查,对电器设备进行更换维护。
三是完成涉水企业自动监控设施与沫河口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联网工作,中控系统能反映企业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废水污染物浓度等状况四是蚌埠市环保局对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及其运营单位(安徽阳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实施了行政处罚,将沫河口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蚌埠市淮上区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综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同意解除对蚌埠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沫河口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案件的挂牌督办
下一步要求
请蚌埠市环保局督促淮上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同时,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