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污染防治,砥砺奋进、合力攻坚,圆满完成年度生态环境质量指标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
空气质量大幅改善。2018年,在气象条件与上年整体相当的情况下,全省空气质量大幅改善,PM10年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改善幅度位居长三角区域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1%,比2017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实现了“两下降一提高”。我省未达标城市(除黄山、池州)PM2.5年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2.1%,超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考核任务。
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2018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75.2%,较2017年提高3.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1.9%,较2017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全省226个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共有187个达到“不黑不臭”的目标,消除比例为82.7%,较上年提高了个19.6个百分点;实现了“一下降两提高”,水环境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省共采集并分析检测表层土壤样品12683件、深层土壤样品926件、农产品样品3540件,初步掌握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省16个市94个县(区、市)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共260个疑似污染地块,其中确定为污染地块的31块,非污染地块的13块;合肥、蚌埠等11个市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宿州等5市发布了暂未发现污染地块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