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
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工作继续开展,2月27日工作组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0个,2月28日工作组发现未严格执行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7个(见附表)。
一、未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17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3家,邢台市桥东区1家、邢台县1家;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1家,运城市风陵渡经济开发区1家;河南省安阳林州市2家,济源市2家,洛阳市西工区2家;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渭南市白水县2家。
二、发现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永强纸制品厂1台(1蒸吨);陕西省渭南韩城市龙门永泽建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20蒸吨)。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5个。
其中,北京市昌平区1家;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1家;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2家;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1家;山西省吕梁市岚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5个。
其中,北京市昌平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2家,咸阳市咸阳高新区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5个。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1家;山西省阳泉市矿区1家,运城市闻喜县1家;陕西省宝鸡市陇县1家,渭南韩城市1家。
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5个。
其中,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1家;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1家,晋中市平遥县1家,运城市盐湖区1家;陕西省宝鸡市陇县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2个。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1家。
九、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山西省临汾霍州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0个。
工作组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原昌盛门业、高邑县大营镇河北村、行唐县龙州镇西关村,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么家铺村陡沽路;秦皇岛市昌黎县大浦河镇裴家堡村,保定市定兴县柳卓乡北连村;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799县道与801县道交汇;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城关乡杨徐寨村;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关街道办事处丰塬村存在露天焚烧现象。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有1家“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整改。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