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近年来,无论从立法层面、执法司法层面,还是从监督层面看,法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都功不可没。
11日下午,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认真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要爬的坡、要过的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可以说,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当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已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无论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还是从监督层面看,法治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都功不可没。
在立法层面,近年来,相继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生态保护的法律刚性逐步增强,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强化司法,把这些长了“牙”的法律落到了实处,促进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执法司法层面,各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特别是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在监督层面,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责,监督有关部门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明确了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