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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环保”到“大环保”环保部门告别“小马拉大车”

日期:2019-03-15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董瑞强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3/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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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环境 环保督察 污染防治攻坚战

   治污攻坚不仅是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各方合力正在增强。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成效明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环保变成了大环保。”
 

 
  他说,过去一讲环保,就是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现在完全变了,大家都积极参与、积极工作,发挥好各自优势,共同齐心协力打污染防治攻坚战
 
  比如,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中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衔接机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去年12月,最高检成立第八检察厅,专门负责包括生态环境在内的公益诉讼业务。目前,已实现全国基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全覆盖,
 
  李干杰说:“全国检察系统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要领域,开展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专门设立了公益诉讼机构,据介绍,公益诉讼这一块,环保占比最大,在全国公益诉讼方面,检察机关办的大概占了四成以上,对提高人们的认识、解决相应问题,发挥了很好作用。”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底,检察机关共收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万余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等诉前程序案件约12万件,提起公益诉讼4611件。以去年前11个月为例,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万件,占全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54.56%。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要确保用法治手段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国检察机关近年来持续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对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近几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力度持续升级,一系列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被陆续曝光。比如,天津市静海区万亩坑塘污染案、甘肃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等;去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共通报103个典型案例,涉及全国多地政府和企业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突出问题,都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和热议。
 
  李干杰表示:“我们也特别期待和希望全国检察机关能继续发挥好公益诉讼的作用,生态环境部也一定会尽全力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实际上,生态环境部与最高检也建立了合作机制,包括人员交流。据李干杰介绍,春节后,就已开始相互派员到对方单位挂职。“过去是上下挂职较多,部门之间还很少,恰恰我们现在跟最高检之间已开始了这样一个机制。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对双方都是非常重要的,也都是我们应尽职责。”
 
  “后续还有很多其他工作,我们都会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相信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的作用和贡献一定会越来越大。”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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