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固废土壤处、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省环科院有限公司的骨干力量组成,邀请省司法厅负责该立法项目的同志提前介入,自3月21日下午在厅机关综合楼集中办公。立法小组的全体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学习,并就法律的创新点、关键点、需要地方补充完善细化的制度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立法小组对前期起草的《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初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建立和完善的制度,以及外省市的立法先例进行了汇总提炼。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9月提报省人大常委会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