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对企业帮扶指导和监管执法的关系,将帮扶指导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时时用换位思考的方法,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监管执法中既当场指出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还要真心实意地帮扶指导企业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从去年开始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扶指导企业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来,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此举赢得了不少企业的点赞。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要改革创新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可见,对于监管执法部门来说,除了要依法依规履行好法定的监管执法职责外,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切实推动其肩负起本地区、本单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工作。
首先,端正思想态度。要克服为了刻意追求处罚数量和金额,而对企业实施处罚的现象,防止急功近利、不分青红皂白地对企业“一刀切”,杜绝对企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片面监管执法方式。正确处理对企业帮扶指导和监管执法的关系,将帮扶指导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时时用换位思考的方法,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在监管执法中既当场指出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还要真心实意地帮扶指导企业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其次,强化制度保障。要落实分析研判制度,定期指导企业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规定,参照企业所担负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结合企业自身发展实际,提标升级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修订完善企业的生态环境应急预案,科学制定企业的具体举措。要适时组织各行业有代表性的企业召开沟通协商会,注重听取和吸纳行业协会、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建议,解决其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第三,营造浓厚氛围。要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对偷排、漏排、直排、超标排放等涉及恶意违法行为的企业“零容忍”,真正为遵纪守法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树立鲜明的绿色发展导向,对在推进绿色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第一时间将其选树为典型并进行宣传表扬。同时,积极落实绿色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优惠政策、补助资金倾斜等,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开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讲堂,定期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等有针对性地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筑牢企业的法治意识,进而促使其自觉履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