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26日,德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办法》的有关情况。
目前,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明确规定。此次德阳市制定的《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垃圾,《办法》明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定期收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每日定时收集。
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吴振华介绍,德阳此次还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和责任人制度,明确了管理责任人对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管理的相应职责。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难以处理的大件垃圾问题,《办法》特别规定了投放要求,“家庭或者单位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回收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等措施,促使违法行为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德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甘志说,对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依照《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此外,推动将执法信息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行业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