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环资〔2019〕7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新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新发改报〔2019〕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由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大新县环境保护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五山乡和龙门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调查范围内的严格管控类农田修复、安全利用类农田修复、优先保护类农田的监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规模为严格管控类农田修复面积共计790亩、安全利用类农田修复349亩,优先保护类农田监测面积427亩。
五、工程设计方案:本项目分为严格管控区修复和安全利用区修复。严格管控区修复工程设计方案为:第一阶段采用两个修复方案,其中方案一采取“土壤改良+种植结构调整”,即对农田土壤进行改良后种植剑麻作物;方案二采取“土壤重金属钝化+种植结构调整”,即对农田土壤进行重金属钝化后种植甘蔗作物。第二阶段修复方案为采取“土壤重金属钝化+种植结构调整”,即对农田土壤进行重金属钝化后种植甘蔗作物。安全利用区修复工程设计方案为采取“土壤重金属钝化+种植结构调整”,即对农田土壤进行重金属钝化后种植玉米作物。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
七、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底泥清挖工程、田间水利工程、严格管控区农田修复工程、安全利用区农田修复工程、田间道路工程、优先保护区监测、环境保护与监测、劳动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和节能工程等设计方案。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概算总投资28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69.21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15.74万元,基本预备费83.55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多方式筹措解决。
九、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9-451424-77-01-005611。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广西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表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公开)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